第118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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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,杀什么人?!
林梦呆住了,这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!
「你们抓错人了!」这是她第一时间的反应。
周围已经有很多人聚集了,看着一个漂亮的女孩被两个便衣警察给抓着,纷纷表示好奇。关注度似乎就有些高了,便衣警察就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警察证,在林梦的面前晃了晃。
「这下可以跟我们走了吧!」
「什么杀人案?!」林梦追问不休。却是死死地踩着地面,不愿意动弹。
便衣警察没想到林梦一副看上去很柔弱的样子,可个性却是有点强硬。不过再想不过一个女孩,料想也不肯能从两个男人手里逃脱,就回了她。
「苏雪,是你朋友吧,死了。你得跟我们走一趟!」
「这……这怎么可能?!」林梦吓住了,一下子变了脸色。这样的事情,怎么可能发生。她的唇瓣抖了抖,好不容易又找回了自己的声音,干涩地疑问:「你们……不是和我开玩笑的把?!」
「谁和你开玩笑!」
警察瞪了她一眼,也不愿意多废话了,拽着林梦,大步往前迈。另外一位警察,则在林梦的身后,用力地推了推。林梦一个踉跄,不由自主地被那警察给拽着走。心里却是乱了套了。不可能的啊,明明她昨天傍晚才和苏雪吃过饭,那个时候她还是好好的。不可能的,不可能的,那么阳光爽朗的苏雪,怎么可能会出事呢?!
「她是怎么死的?!」
那警察听了之后,却是一声冷笑。「我想,你比我们应该更清楚的不是吗?!」
「什么意思?!」她敏感地觉察到了什么,挑眉问。
警察不作回答。「等到了j市,你自然就知道了!」
这两人,直接抓着林梦,就往j市而去了。
这一幕,竟然有那么一点可笑了。林梦费劲心思地逃了出来,而且为了不被追捕,不得不忍着困意,不停地换车,把自己折腾地够呛。可是这才不过是第二天的9点多,她就被抓住了,而且还被强行返回j市。虽然不是容凌派人来抓回的她,可是她想着,却越觉得天意作弄!
老天爷,这可是在耍着她玩呢!
但是这样的自嘲,也只是在她的心里滚了滚,她很快,便被苏雪的事情,给完全占据了注意力。
为什么这些人要抓她,为什么要说她涉嫌一宗杀人案,这抓她回去,是打算让她做时间证人?!可是刚才那警察透露的意思,却是有那么一点不对劲。她之后又向这两位警察打探,可是他们却沉默的厉害,一个字也不说。于是,她只得抿着唇,在那埋头苦想。
这个时候,j市却是闹大发了。一早就开始发行的早报,在最明显的地方,刊登了一张偌大的照片,以及一行耸人听闻的标题--女高中生被杀,犯罪嫌疑人连夜出逃,竟也是高中生?!
那张稍大一点的,赫然是苏雪的大头照,而稍小的那一张,却是林梦了!
苏雪是在晚上将近11点多钟的时候,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屋子里的。警方迅速介入,发现她应该是被人猛地推到墙上,造成头部撞伤而死。留在现场,有一样东西特别的显眼,便是苏雪的手机,上面赫然打着四个字--林梦杀我。
于是,警察在第一时间,去传召林梦。等到了文趣小区,强行破门之后,却发现已经人去楼空。通过桌上的纸条,警察怀疑,林梦是犯了罪潜逃了。然后,迅速下达通缉令,委派别的分局协助搜捕林梦。
本来嘛,这杀人的事情,每天都有发生,也算不上稀奇。抓捕林梦,也本不应该闹这么大的动静的。没说别的局把杀人犯的照片传过来,我这边就必须地派干警出去搜捕的。可是,如今接手这案件的人不一般啊!
你道这人是谁?!
却正是--吴勇!
他上次吃了萧翼的憋,却以为是容凌在那整他,心里一直都是憋着气的。对容凌,那是敢怒不敢言,但是他骨子里也是有血性的,虽然论起权势,完全无法和容凌较量,但是一旦有机会,他也肯定是要闹一闹的。他吴勇,堂堂的警察局副局长,自己的女儿遭了别人那么大的侮辱,可他却只能连一个屁都不敢放,这是多么令人窝火的事情,也是多么地屈辱!
再者说了,他女儿的那些照片一直被「容凌」捏在手里,怎么也是祸患,他岂能一直这么被动地被挨打着。这次大好的机会,他不整回来,那他吴勇这这两个字,就可以倒着写了!
所以,他即刻运用自己的关係网,吩咐周边的分局帮忙抓捕林梦,一边,紧密地开始筹划了起来。让他比较欣喜的是,那个苏雪正在给一个富人家当家教,女主人是人大代表,同时还是本市有名的女富商。这个叫做李情的女子,强烈地表示了自己的愤慨,然后运用了自己的势力,招来了一帮记者,于是,就有了那让人侧目的早报!甚至在网上,都有了几篇关于这方面的文章!
李情做事果决,有女强人风范,很让吴勇暗喜。心想,在如此的大力宣传之下,林梦肯定逃不了多远。他现在虽然也没有确定的把握是林梦杀的人,但是或许他多努努力,那个杀人罪就能落到林梦的身上。只要,那个容凌不出手的话!或者,哪怕容凌出手也不怕,吴勇只需要一个教训林梦的机会。
在他看来,当日她女儿的事情,罪魁祸首,便是林梦。一个小小的林梦,他怎么都是能找到方法对付的!
次日早上九点钟,在j市关于「女学生杀人,连夜潜逃」的舆论渐起的时候,吴勇收到了分居同志打来的电话,说已经抓到了林梦,如今正在送她回来。
吴勇暗喜,略掐了一下时间,他打听到容凌此刻是在法国,那么从容凌得到消息,再到赶回来,那么最快最快,他也得是在晚上7点钟到达。而那边,押送林梦回来的车子,走的是高速,那么下午四五点左右就能到。期间,有两个小时的时间,可够他安排的。
他找了人,两个三十多岁的男人,因为卖摇头丸在昨晚被抓的。此间,因为苏雪被杀一案,招来了一些记者,所以这两个人就被耽搁了下来,直接关了起来,到现在为止,还没正经地审问。
卖摇头丸,那是触犯法律的,是要被定刑的,轻者三年,重则就会是无期。这两人身上携带的摇头丸算不上特别多,但那也是犯罪,也是要坐牢的。吴勇给他们两条路:
一,他们帮他的忙,他就抹了两人的罪,偷偷就给放了。
二,他们不识抬举,那好,他肯定会让法官多判这两人坐几年牢!
所谓的忙,就是去奸淫一个少女。
「一个小时,你们用你们能想得到的招数,尽量往那个女孩身上招呼。一个小时一到,你们就马上离开,当这件事从来就没发生过,我也可以当从来没抓过你们两个!」
这样的好事哪里找去?!这两人一直出没迪厅、酒吧、夜总会之类的玩卡,也是好女色的,玩女人,他们也算在行。而且,凭白地玩个女人,还不用去坐牢,简直是赚了!而且,两人也知道,自己若不是答应,那么吴勇肯定会整他们,所以,没多想,就同意了!
很快,一切都准备好了!
等到下午四点多的时候,吴勇开着警车,带着一个心腹手下,去高速路口接林梦去了。这本来是不用他去接的,可是副局长想做什么事情,除了局长外,哪里有其他人说话的余地?!
到了高速路口,吴勇如愿以偿地接到了送林梦过来的两名警察。
两名警察一看副局长竟然亲自来迎接他们了,顿时觉得是莫大的荣耀,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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