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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堂前燕》作者:木易雨山
文案:
盛齐灭宋,亡国公主宋怜被盛齐皇子萧昭业看上,逼得宋怜不得不蓄意勾引太子萧昭文,直到太子欲纳她为妃,她便……跑了。
内容标签:欢喜冤家 阴差阳错 轻松
搜索关键字:主角:宋令,魏鸾,萧昭业 ┃ 配角:智离,郑离,郑瑾,沐杰,萧昭文,周雨,周云 ┃ 其它:按出场顺序
一句话简介:一个小女子周游列国收获成长
立意:在逆境中也要保持初心,自立自强
第1章
亡国
一声凄厉的尖叫划破残阳的黄昏,尖细又绝望。
不久便从营帐中奔出一人,披头散发,浑身衣物似乎是被撕得七零八落,一头撞在营帐对面的铁牢上,铁牢哐啷啷被撞得抖个不停,鲜血沿着铁牢的柱子缓缓蜒流下来,然后滴答,滴答,又汇成细流。
铁牢里面的一个女子脸色煞白,双目绝望,抖个不停,绕是如此,仍是遮掩不住她绝世的容颜。
帐篷里匆匆走出一人,人高马大,络腮胡子,胸前衣物敞开,怒目圆睁。营帐外早有一个甲兵奔到撞牢倒地的女人身旁探过鼻息,站起来禀告:“百夫长,死了。”
那人一口痰啐在地上:“他娘的,晦气!”抬眼望了对面笼子中的女人,欲壑难平的深吸一口气,气呼呼的走了。
又跑来两个甲兵,毫无感情的抬着死去的尸体匆匆走了,只有地上那一摊血似无言的控诉着这里曾经发过什么?
刚刚抬水路过的宋令目睹这一切内心极度的不适,他略感无力的把抬水扁担从肩头卸下来,对一起抬水的吴三说:“我内急,你再喊别人吧。”
扔下背后急急咒骂他的吴三,一人跑到营区背后的湖边,对着湖对面翠绿的大山大叫一声“啊!”,将连日以来心中的郁悴都发泄出来。
这一个多月以来,绕是见惯了这样的事情,他仍是做不到像旁人一样见怪不怪,他总在想为何都生而为人,有的人被当成畜牲对待,有的人却活的像个畜牲。
上上月末,未晋智氏便已打到了郑国国都黄州脚下,黄州守将赵忠是一名老将,负隅顽抗,在我众敌寡的情况下,未晋攻打了七天七夜硬是没打下来。
未晋领兵总将是智氏公卿智超,攻城第八日,被赵忠一箭射于马下,不救身亡。未晋军心大乱,大有内乱退兵之意。
智超之子智离临危受命,虽不足二十,却素有杀伐狠厉之称:“今已兵临城下,进一步黄州可得,郑国荣华富贵与尔共享,退一步斩立决,我看何人敢再生退意!”
斩杀三将,隧稳军心,派人喊话郑国:“耐心已尽,速降不杀,继续苦撑,屠尽全城。”
赵忠冷笑嗤之:“黄毛小儿,恁地自大!留你一命,替父收尸,何不速滚!”
智离闻言大怒,遣心腹柳维诈降进城,离间郑国国主郑远。
柳维向郑国国主进谏使其效宋国旧主宋简,可保全家无虞还能享一生荣华富贵。
郑远被惑斩良将赵忠于城楼,扔其头颅于城墙下向智氏请罪,开城纳降。
不料智离见城门一开就翻脸不认人:“射杀我父之城,岂配苟活?我要黄州蝇狗百姓拿命祭我生父!”
遂大开杀戒,纵兵作恶。
郑远有一女名唤郑离,与智离异姓同年同名,传言颇有姿色。
未晋甲兵杀入皇宫,见到郑离,大惊,这岂是颇有颜色,此乃绝世之色。
抓了献与智离,这等姿色,任谁也不舍杀之。何况智离正值青春年少,见色忘本十分正常。遂在回未晋途中带在营帐中寻欢作乐。
不成想那郑离虽看起来弱不禁风,却是假意迎合,伺机刺杀,只可惜终是体弱不济,一击只割伤了智离手腕便被擒住。
智离大怒,虽折了郑离手腕泄恨,却也终未舍得杀了她,只将她关在营中铁笼思过。
铁营对面是营妓房,郑国的官眷有点儿姿色的还不幸活着的都已经被将领瓜分,还有剩的充入营妓,士兵们每次只需五文钱便可领门牌进入。
智离将郑离锁在此处,就是为了侮辱她。让她认清自己身份,若不是仗着她几分颜色,她跟里面的人也没甚区别。
宋令对山中发泄一通正待回身归营,冷不防身后被一尖物抵住,一人在他身后有气无力说道:“别出声,不然杀了你。”
此处是未晋扎营地,郑国降的降,诛的诛,按理不该有其他外人出没。难道是未降的郑国士兵?
他忙道:“兄弟莫杀我,我只是气愤未晋官兵残虐,来此躲清净,你有所求我必有回应,也绝不声张,千万莫杀我!”
果然,背后之人一顿,声音仍低低的:“你不就是晋贼吗?”
宋令连连否认:“不,不,我本是宋国人,亡国之后流落未晋,没有通关文蝶才被抓来充军。”
后面之人半信半疑:“此话当真?”
宋令赶紧强调:“真的,宋国亡于八年前,国主宋简,被其兄宋康,盛齐踏西侯所灭,封怀乐公举家迁入盛齐,我若不是宋国人,怎会如此清楚。”
身后之人犹豫了半晌,大概是找不出他话中的破绽或者是相信了他,抵着他的尖物松开了一些,并且问道:“我饿了,有吃的吗?”
宋令听出背后之人的虚弱,悬着的心放下不少,举着双手说着:“我转个身,你的刀别伤着我。”慢慢转过身来,见一个身量比他略高一点的少年,似乎年龄也和他差不离,浑身脏兮兮的,而且他手里哪有刀,只是一个尖尖的木棍。
“呃,小兄弟,刚刚你就是拿这根棍戳的我?”
少年虚弱的一屁股坐地上:“我本来有刀,只是前日遇到狼,匆忙间掉了,到底有没有吃的?”
别说,宋令还真有。
他在怀中拿出一块干巴巴的饼,行军打仗的都懂,造饭都没有点,养成了他们随时在身上携带干粮的习惯。
少年见到双眼放光,一个打挺跃了起来,伸手就抢了过去,然后背过身狼脱虎咽就吃了起来,还真是饿急眼了。
宋令趁他吃的当口观察他:一只鞋已经露趾而出,而且衣衫褴褛到已要看不出本来面貌,待看清他衣服上隐约的刺绣图腾,内心忽的一凛:这衣服虽已破败不堪,仍可看出绣工十分精良,再细看他的鞋面,竟也能隐隐看到绘的花纹,他又喊未晋为贼……,那他!
宋令想到郑国国主有三子,国主并太子在大军一入城就被激愤的赵忠手下作乱砍杀,另有一子并族中男丁皆被俘斩之,只有最小的儿子郑瑾趁乱逃了出去,虽智离下令掘地三尺全城搜索也未寻获,如今面前这人年龄和郑瑾相仿,又看起来逃亡月余。
他不再深想也不打算去问,有些人和事知道的越少越安全。
“还有吗?”少年吃完还意犹未尽。
宋令摇头。
他说:“我叫郑玉,兄弟,你叫什么?”
玉也,瑾也。
宋令心底一片了然回道:“我叫宋令。”
“宋兄,今日多谢了。”
“不必,你我都是无家可归之人,相逢即是缘份。这一片荒无人烟,你一人该怎么走出去?”问完就后悔了,不是说好了什么也不问么?
少年回道:“宋兄说得对,我也不知如何是好。”但他双眼目光坚定:“不过宋兄不必担忧,无论如何,我一定想方设法活下来,自不会命丧于此。”
宋令双手一拱别道:“那就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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